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公司员工实际情况,现将学院评选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小组
公司高度重视,成立2023届省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,学院领导担任组长,成员包括辅导员、教师代表、员工代表。评审小组名单如下:
组 长:赵义军、高建民
副组长:李威、吴健、齐宏、罗磊
组 员:卢思含、邓冰冰、赵书馨、邱燚、宋悦泽、教师代表、员工代表
二、评选对象
公司2023届获评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。
三、评选名额
公司推荐人选共12人,其中本科生6人、硕士生4人、博士生2人。
四、评选标准
(1)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树立爱国主义思想,具有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的精神。
(2)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员工行为准则,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。在校期间未受处分,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(3)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30%。(研究生按照年级学位课成绩排名计算)。
(4)积极参加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等活动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。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(5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集体活动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工作,模范带头作用突出,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,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。
(6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具有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(7)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,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投身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,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五、时间安排
4月24日-4月25日,学院下发通知,员工填写附件1、附件2并打包至邮箱qiu_yi@hit.edu.cn,邮件命名为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-学号-姓名”;
4月26日上午,学院组织联评答辩;
4月26日-5月6日,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院内公示,同时向学校报送评优结果;
5月8日-5月9日,学校联评;
5月9日-5月15日,学校评选结果公示。
六、评选方法
公司评审小组将于4月26日上午组织召开学院联评会,参评员工进行3分钟个人展示,评审小组成员将注重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劳育的综合考量进行评审打分,符合相应名额范围内的员工,作为学院评选结果上报学校,经学校审查公示无异议后,方确定最终结果。
七、其他要求
(1)填写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表彰确认表》(附件2)须使用第三人称,注意排版(内容控制在两页、一张纸)。
(2)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,到毕业生离校前,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,有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,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,一经核实将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邱老师
联系电话:0451-86413208
邮箱:qiu_yi@hit.edu.cn
全讯白菜策略员工工作办公室
2023年4月24日
附件2: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表彰确认表.docx